中秘产地证是自2010年三月份才开始签发的,进出口企业可凭中国或秘鲁官方签发的《中国-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》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优惠待遇。
中国-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规范
中国—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(以下简称中秘证书) 共有14栏,各栏填制要求如下:
原产地证书号:
标题栏(右上角),填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证书号。编号规则如下:R+年份代码(2位)+企业备案号(9位)+流水号(4位)。
例如:证书号R173800000050045是备案号为380000005的单位2017年办理的第45票中秘证书。
第1栏:出口商的名称、地址、国家
例如:
GUANGZHOU FU DE LU TRADING CO.,LTD
ROOM 199,JICHANGLU 111,BAIYUN DISTRICT,GUANGZHOU GUANGDONG CHINA
注意:
1. 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,应填写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、地址、国家等。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原产地证备案的申请单位,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备案一致;
2.注册在台湾、香港、澳门的公司不能作为出口商;
第2栏:生产商的名称,地址,国别
例如:
XXX MECHANICAL APPLIANCE MANUFACTORY
XXX ROAD,NINGBO CHINA
注意:
1.如果出口人或生产商希望对该信息保密时,可以填写“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(AVAILABLE TO THE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)”;
第3栏:收货人的名称,地址,国家
例如:
CENCOSUD XXX PERU S.A.
CALLE AUGUSTO ANGULO NRO XXX
SAN ANTONIO MIRAFLORES, LIMA PERU
注意:
1. 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,应填明秘鲁最终收货人名称、地址、国家;
第4栏:运输方式及路线(已知)
例如:
离港日期(Departure Date): 15 JAN, 2017
运输工具号(Vessel/Flight/Train/Vehicle No.):KMCT ULSA V. 406S
装运口岸(Port of loading):NINGBO, CHINA
卸货口岸(Port of discharge): CALLAO, PERU
第5栏:备注
例如:
L/C:2846905067640465
注意:
1. 如有要求,该栏可注明客户订单编号、信用证编号等;
2. 如果发票由非成员方经营者出具,应在此栏填写非缔约方经营者和货物生产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;
3. 如申请人要求在证书上显示货物唛头,应在此栏填制。如填制空间不够,可使用中国-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作为附页。附页第5、13和14栏据实填制,其余栏目打星号,证书右上角应据实注明“Page X of X”(共几页,第几页)。
第6栏:项目编号
在收货人、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,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,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“1”、“2”、“3”……, 以此类推,但不得超过20个。
第7栏:包装数量及种类,商品描述
例如:
HOISTS
TOTAL:SIX (6)PALLETS ONLY
**************
注意:
1.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,填写货物的具体包装种类(如CASE、CARTON、BAG、PACKAGE等)。
2.如果无包装,应填明货物出运时的状态,如“NUDE CARGO”(裸装货)、“IN BULK”(散装货)、“HANGING GARMENTS”(挂装)等。
3.商品名称必须具体填明,应详细到可以准确判定该商品的HS品目号,不能笼统填“MACHINE”(机器)、“GARMENT”(服装)等。如果信用证、合同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,应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。
4.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,应在最后一行下方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(***),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。
第8栏:HS编码
例如:842810
此栏对应第7栏中的货物名称对应的6位HS编码。
第9栏:原产地标准
此栏为原产地证书的核心栏目,填写要求如下:
1. 如属完全获得的产品,填写“WO”;
2.含有进口成分,但符合原产地标准:
a. 如完全由已获得原产资格的材料生产的产品,填写“WP”;
b. 如使用了非原产原材料,且满足《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》中税则归类改变、工序要求等规定,填写“PSR”;
第10栏:毛重或其他
例如:
1200KGS
注意:此栏应填写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,如“PCS”、“PAIRS”、“SETS”等。货物以重量计的则填毛重,只有净重的,则需加注N.W.(NET WEIGHT)。
第11栏:发票号、发票日期
例如:
SDAKF0522
JAN. 8,2017
注意:
1. 此栏不得留空,发票号码、日期必须与正式商业发票一致,月份一般用英文缩写JAN.、FEB.、MAR.等表示。
第12栏:发票价格
例如:FOB USD6000
注意:
1. 应按出口商业发票填写,并注明FOB、CIF或其它方式。
2. 如果发票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且不知道价格,应在此栏填写国内出口商发票的价格。
第13栏:出口商声明
例如:
GUANGZHOU,CHINA JAN. 10,2017。
注意:
1. 生产国应填上"CHINA",进口国应填写“PERU”。
2. 此栏填写申报地点、日期,申请单位应授权专人在此栏签字。
3. 申报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。
第14栏:签证当局证明
例如:
GUANGZHOU,CHINA JAN. 10,2017
注意:
1.此栏填写签证机构签证地点、日期。
2.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在此栏签字,在提供给申请单位的证书正本和副本上加盖“中英文签证印章”,印章应加盖清晰,不能与签名重叠。
其他说明:
1.在合理情况下,出口商在货物出口后申请补发中秘证书,需提供必需的商业单证和由出口方海关签注的出口报关单。补发证书在证书右上角标题栏内显示“ISSUED RETROSPECTIVELY”。
2.原产地证书被盗、遗失或损毁时,出口商可根据其持有的出口文件,向授权机构书面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副本。据此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副本应当在备注栏注明“CERTIFIED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 DATED ”。 其有效期按正本签发日期计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