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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CEP(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)产地证
2021年11月2日,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RCEP的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,宣布文莱、柬埔寨、老挝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、日本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,达到协定生效门槛。根据协定规定,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。
目前,RCEP共有15个成员国,明年1月1日起协定将在文莱、柬埔寨、中国、日本等10国开始生效。那么,其他5个成员国何时生效?RCEP什么时候能在区域内全面实施呢?
对此,商务部国际司有关负责人介绍,根据RCEP的有关规定,协定将在这些国家各自完成核准程序、提交核准书,并被东盟秘书长正式接受核准书后第60天对其生效。目前,其他相关协定签署国正在加快推进国内核准程序,均表示将尽快完成核准。中方期待RCEP尽早对所有签署国生效,使协定早日在区域内全面实施。